现启动2021-202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国家资助申报工作。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财教科〔2019〕19号)文件规定,拟定本通知。
一、资助对象:退役后自主就业(包括退役一年以上和一年以内),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(高等学校员工指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、本科、研究生、第二学士学位)并到校报到入学的2020级、2021级员工。
二、资助内容:学费减免。
三、资助标准:学费减免标准,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,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,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,超出标准部分不予减免。
四、资助方式:按学校规定正常学制实行一次性学费减免。
五、资助期限: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。
六、申请流程:员工提交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员工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》(全国征兵网填写下载打印)和退役证复印件(以上材料一式两份)至员工工作办公室(大兴校区研发楼1101办公室)。截止日期2021年9月8日,如有新政策,以新政策为准。